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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第三批研究生工作站暨行业导师遴选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5-04-08作者:研究生处     编辑:杨扬     审核:刘宏新     浏览次数:

为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,加强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,推动我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点建设,按照《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(2024)》(学位〔2024〕2号)、《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》(教师〔2025〕2号)、《2025年硕士点建设决战决胜年行动方案》(宿院委〔2025〕11号)等文件精神,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研究生工作站暨行业导师遴选工作。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要求

1.设站单位为省内与我校相应学科/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相关的企事业单位,具体申报条件参考《宿迁学院第三批研究生工作站暨行业导师遴选说明》(附件1)。

2.学位培育点所在二级学院申报工作站数量不超过5个,非学位培育点学院根据研究生培养需要可以申请设立1个工作站。

3.工作站命名需与专业学位领域(方向)、学科特色或行业需求直接相关,建议包含我校或设站单位的名称,一般不超过20字。

4.行业导师遴选范围为研究生工作站依托的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。

5.已设工作站内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行业导师未达到5人的,需根据遴选条件继续申报,或将已聘符合条件导师纳入工作站管理,以达到5人以上要求。

二、遴选程序

(一)工作站设立流程

1.二级学院依据建设原则和条件,前期进行考察论证,与依托行业企业初步协商并达成共识后,提交研究生工作站申请表。

2.由研究生处(学科建设办公室)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随机抽取部分申请对象进行实地考察,择优推荐。

3.经学校审定后,公布研究生工作站名单并授牌。

(二)行业导师遴选流程

1.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行业导师资格申请表,提供满足遴选条件的佐证材料。

2.各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核,并将通过的申请人员名单提交研究生处(学科建设办公室)。

3.研究生处(学科建设办公室)组织专家评审,择优聘任,并公示评审结果。

4.公示期满,研究生处(学科建设办公室)组织颁发聘书并签订聘任协议。

三、材料报送

1.各二级学院于4月16日前提交《宿迁学院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》(附件2)和《宿迁学院第三批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3)纸质版(院领导签字盖章)一式一份报送至研究生处(学科建设办公室)401-2室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yjs@squ.edu.cn。

2.申请行业导师人员填写申请表(附件4)、证明材料(附件5)和汇总表(附件6),于4月16日前将纸质版(单位领导签字盖章)一式两份以及电子档报送至二级学院。

3.各二级学院于4月18日前,将学术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行业导师申请表(附件4)、证明材料(附件5)、汇总表(附件6)纸质版一式一份(院长签字盖章)交研究生处(学科建设办公室)401-2室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yjs@squ.edu.cn。

联系人:杨扬,联系电话:0527-84205867。


研究生处(学科建设办公室)

2025年4月8日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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